綠色生態產業聯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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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聯盟名稱:綠色生態產業聯盟。為明確聯盟法律地位,規范聯盟行為,保護聯盟合法權益,促進聯盟健康發展,依照我國相關法律及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性質:本聯盟隸屬于臨滄市堅果協會,由協會內部從事綠色產業產品種植、加工、銷售的企業或個人組成。
第三條 宗旨:聯盟以“綠色·發展·和諧·共享”為宗旨。?
第四條?目標:綠色生態產業聯盟以打造綠色食品牌,推動綠色產業發展,聯盟成員抱團發展、互惠共贏為目標;以運營公司為載體,以質量管控體系為平臺,實現“臨滄優品”的標準化生產、規?;洜I、集約化發展,不斷提高綠色產業產品市場競爭能力和產業化經營水平。
第五條?聯盟接受臨滄市堅果協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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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六條?綠色生態產業聯盟以倡導和組織綠色生態產業發展為已任,積極在原料生產、產品加工、市場營銷全產業鏈的科技研發、技術示范推廣、產品加工經營等方面進行協調指導、監督服務。
(一)參與臨滄堅果優良品種的研發,根據發展需要組織規?;痉锻茝V;選擇對原料生產所必須的有機肥料、有機農藥,進行集團采購。
(二)組織指導加入聯盟的專業合作社、產品加工生產企業,積極開展以有機食品生產為重點的系列認證,積極倡導和推廣歐盟認證,按有機標準對生產過程進行嚴格監督把控,確保綠色生態產業逐步達到國際標準。
(三)建立全產業鏈管控的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和推廣綠色生態產品的產品質量溯源機制。
(四)按照“統一技術標準、統一品牌包裝、統一商品價格、統一加工方式、統一產品質量”的要求,著力打造“臨滄優品”品牌,積極拓展營銷渠道,建立產品營銷的終端平臺。
(五)組織各生產環節生產者開展生產標準研發制定,并通過協會平臺對標準進行發布和推廣。
(六)引導聯盟成員抱團發展,集中打造綠色生態產業產品市場。
(七)向政府建言獻策,共同促進綠色生態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八)組織行業間的交流合作,開展互訪、專項考察、技術交流、市場分析、產業預警等專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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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聯盟成員
第七條?凡臨滄市堅果協會會員,承認本聯盟章程,履行成員義務的單位及相關機構、企業、團體、院校和個人,均可申請成為聯盟的團體成員和個人成員。
申請企業、團體必需具備下列條件:
(一)獨立法人單位,在行業擁有良好的知名度、美譽度。
(二)熱衷于推動綠色生態產業科學健康發展。
(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強烈社會責任感。
在綠色生態產業領域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個人均可申請成為聯盟的個人成員。
第八條?加入聯盟的基本程序:
(一)填寫《綠色生態產業聯盟理事成員登記表》、《加入綠色生態產業聯盟承諾書》。
(二)秘書處初審。
(三)經理事組織委員會授權,秘書處可審批新成員并報請執委會確認。
(四)聯盟成員有義務提供適量的資源支持聯盟的發展。
(五)繳納聯盟費。
第九條?聯盟成員享有的權利
(一)共享聯盟的品牌、廣告和信息等所有的資源。
(二)分享聯盟研究成果及相關的咨詢。
(三)有權參加聯盟舉辦的年會、討論、考察、調研和培訓等活動。
(四)提出聯盟章程修改草案、聽取和審查執行委員會的報告并出席聯盟代表大會。
(五)對聯盟發展具有建議權,參與討論和決定聯盟的重大事項。
(六)享受聯盟提供的優惠服務和國家產業政策。
(七)經聯盟理事組織委員會批準,聯盟成員可以聯盟名義舉行或舉辦活動。
(八)聯盟內部資源優惠共享。
(九)訂閱由秘書處牽頭編撰的內刊雜志,在期刊上發表文章。
(十)頒發綠色生態產業聯盟理事組織委員會授權的中國文化產業中心聯盟理事成員單位牌匾和榮譽證書。
? ??第十條?聯盟成員應當承擔下列成員義務
?????(一)遵守聯盟章程,執行聯盟決議,按規定繳納聯盟費;
(二)自覺維護聯盟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積極參加聯盟活動,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完成聯盟委托的各項任務;
(四)聯盟成員之間相互尊重知識產權;
(五)聯盟成員之間應平等、誠實、守信;
(六)聯盟成員可對聯盟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等方面自愿提供資助。
第十一條?對于遵守聯盟管理辦法,積極履行成員義務、認真完成聯盟交辦的任務,維護聯盟利益,對促進聯盟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成員,聯盟給予精神鼓勵或物質獎勵。對于違反聯盟管理辦法,消極怠慢、拒不履行成員義務,或者損害聯盟利益、毀壞聯盟名譽、影響聯盟形象的成員,聯盟可以按照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檢討、警告、撤銷成員資格的處分。
第十二條?成員有隨時退出聯盟的自由。成員主動退出時,應以書面形式告知聯盟。?
第十三條?聯盟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成員資格自動終止:
(一)成員主動退出聯盟的。
(二)成員死亡或者被宣布死亡,且無繼承人或者其繼承人不愿意繼續保留成員資格的。
(三)團體成員解散、宣告破產或者終止營業的。
第十四條?聯盟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聯盟可以依照管理辦法規定,撤銷成員資格:
(一)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出現其他不能繼續參與聯盟活動情形的。
(二)團體成員轉向經營,或者個人成員不再從事堅果相關產業的。
(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四)違反聯盟管理辦法規定,拒不執行聯盟決議或者履行成員義務,經教育批評仍不改正的。
(五)從事損害聯盟利益、毀壞聯盟名譽或者影響聯盟形象的行為,給聯盟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繳納會費且拖欠會費1年以上,或者拒不參加聯盟活動3次以上的。
(七)經成員代表大會認定應當被撤銷成員資格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聯盟組織
第十五條?聯盟理事會(按組織機構與費用管理雙并軌方式)
(一)聯盟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職位,其中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若干名。
(二)聯盟理事會產生,聯盟理事會按組織機構與費用管理雙并軌方式,優先考慮承認協會章程并履行協會義務的臨滄市堅果協會理事會成員。
(三)職位產生
1.理事長、副理事長:按雙并軌要求由聯盟理事推薦,在理事會大會上由全體理事投票選舉產生,任期三年。
2.綠色生態產業聯盟的發起成員享有固定理事席位。
(四)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理事的權利
1.出席聯盟全年舉辦的任何活動(會議、展覽、交流等活動。
2.參加聯盟大會會議及理事會會議,參與討論和表決與聯盟發展有關的重大政策、決議和事項。
3.獲得綠色生態產業聯盟的最新資料和研究成果。
4.產品和技術優先進入綠色生態產業推廣和應用。
5.在推動綠色生態聯盟產業化以及建設的過程中優先獲得多種理事會可控資源支持。
(五)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理事的義務
1.積極促進聯盟工作開展、引領行業發展。
2.承認并遵守聯盟章程。
3.愿意分享研究成果,并致力于推進綠色生態產業聯盟發展。
4.積極參加聯盟舉辦的重大活動。
5.維護聯盟的整體利益。
6.積極推動技術成果轉化,促進與傳統產業結合。
7.按時、足額交納聯盟費。
(六)會費。
1.理事長單位每年繳納會費10萬元;
2.副理事長單位每年繳納會費5萬元;
3.理事單位每年繳納會費6000元;
4.合作社會員單位每年繳納會費5000元;
5.會員個人每年繳納會費100元。
第十六條?秘書處
(一)設置于理事會之下,是理事會的常設機構。
(二)秘書處職責。
1.執行聯盟理事會決議,負責組織、管理、協調聯盟的各項工作。
2.負責聯盟理事會會議的籌備和召開。
3.起草聯盟年度工作報告。
4.負責受理加入聯盟的申請,對申請單位資格進行初步審查。
5.依據有關制度提議除名違規成員及受理成員退出聯盟申請。
(三)秘書長。
1.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秘書長是聯盟的首席代表。
2.向聯盟理事會負責,全面主持聯盟日常工作。
3.負責召集聯盟理事會會議,并對外發布新聞,簽訂重要合作文件。
4.秘書長經理事長提名后由副理事長兼任,每屆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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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聯盟資產管理
第十七條?聯盟經費來源。聯盟經費來源主要有:成員會費、社會捐贈、成員捐贈、項目資助、會議展覽等活動收入、資金利息,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條?聯盟成員、理事應向聯盟交納聯盟費。
第十九條?聯盟應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體系真實、完整。
第六章 ?聯盟運行機制
第二十條?聯盟是以共同利益為紐帶的利益共同體,建立并實行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合作共贏的利益連接機制。
第二十一條?實行每個成員都是聯盟合伙人,都是聯盟股東的合作機制。
第二十二條?聯盟按創始股、員工股、社會股設置股權結構,按創始股、員工股、社會股分別為65:25:10的比例進行配置,員工股、社會股可以采用原料和市場資源、資產、生產工藝和技術等方式入股,也可以用現金方式入股參與支持綠色生態產業發展。
第二十三條?聯盟以通過審核注冊的聯盟公司進行運營,聯盟旗下的運營公司負責原料生產過程中的投入品經營,聯盟企業產品銷售,以及部分產品的生產加工和科研成果轉化。聯盟運營公司總經理由聯盟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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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在臨滄市堅果協會正式批準聯盟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條?臨滄市堅果協會對本章程享有最終解釋。
第二十六條?臨滄市堅果協會有權隨時撤銷聯盟,聯盟被撤銷后即行解散,本管理辦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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